前幾天寫了給十五歲的自己這一篇文章,分享的是自己回憶高中生活中,因為環境逼迫,而自己逼自己,造成身心失調的創傷。
或許有人會問,這是少年為賦新詞強說愁嗎?如果連背個書都可以有身心失調的創傷,那我們每個人啟不是全身上下傷痕累累?
其實,我想進一步討論的,就是各種既自願又被迫的創傷。
人生當中,有很多時候,確實沒有人拿著槍指著十五歲的我,逼我去上北一女,也沒有人拿著鞭子打我,要十五歲的我背書。只是,人生當中,我們的自願,會不會常常是在環境限制下不得不的選擇呢?
例如,女人在長期的經濟弱勢之下,「自願」嫁給感覺上可以帶給自己經濟穩定但心裡面卻似乎沒有真正聯結的愛人?又例如,弱勢國家的人「自願」移民到經濟比較強勢的國家?甚至,如果我們把時間歷史往前拉回一點,可以想到的是,例如,當年台灣的慰安婦,也有人說她們是「自願」為了幫助家裡而加入的。
沒錯,這些表面看起來是「自願」的行為,底層下面卻隱含著許多的「被逼迫」。
但是,最複雜的是,這些「被逼迫」是同時來自于「外在」以及「內在」的!
外在有環境的壓力,內在有那個已經「自願」同意的自己。
「自願」不代表身心就能夠承擔這個決定背後,長期所隱含的各種創傷壓力。
是啊,一個女人「自願」嫁給一個男人,但這不代表這個女人不是每天逼著自己忍氣吞聲。一個外籍勞工「自願」到異鄉工作,但這不代表這位勞工不是每天逼著自己咬牙挺過去。即便當年慰安婦是自己和家人「自願」加入的,也不代表這些女性在自願時知道自己後來要面對多少非人的對待。
在所謂自願的狀況之下,我們還是有可能受到創傷。而其中最為複雜的,大概就是婚姻關係中,又愛又恨,又感恩又厭棄,又自願又無奈,這種種糾結吧。
因為,畢竟那種被迫嫁人的狀況在過去幾十年來已經不在了,很多女人已經不能像祝英台那樣哭著說自己是被逼著嫁給馬文才。但是,所謂自願選擇的婚姻當中,有多少是外在加上內在的被逼迫呢?
如果是所謂自由戀愛結婚,但是結婚的時候,女人受到吸引的是對方的能帶來的安全感,這中間確實也有部分感情的基礎,但是後來,如果這個女人發現,自己內心真正能夠有「性」趣的不是這個對象,那怎麼辦呢?好像很多女人也只能自己逼迫自己。於是,就有可能累積多年性方面的創傷。又或者,後來女人發現,自己真得無法承擔對上服侍公婆兄長,對下伺候少爺公主的所有壓力,每天逼著自己張開眼睛,像駱駝一樣的在沙漠中走啊走著,經年累月下來,也可能會累積出身心失調的創傷。
在伴侶咨商當中,這是很難面對的一股複雜動力。
因為是創傷,所以包含著身心失調,因為有身心失調,所以有著底下很洶湧的動力,而這股動力,如果是意識層面不清楚的,就也有可能被投射到某個故事裡面。尤其,受傷的部分會投射出,被「敵人」所逼的憤恨動力。受傷的身心,想找出敵人,然後消滅對方,或者逃避對方。於是,伴侶就變成最親密的敵人。
而個別咨商當中,身為治療師的我們,只有面對到伴侶當中的其中一個人,尤其,通常是女人。
當治療師面對那高張的憤恨情緒,很容易被捲入一個加害者與被害者的故事當中。可是,這個憤恨,不止是對他人,也是對自己的憤恨。是無法用二分法的世界觀來真正被理解的。
既是自願又是被迫,惟有真正看清楚這中間的複雜糾結,我們才能真正地給出同理~
引用通告: 從「隱喻」來瞭解複雜心理創傷與人格結構解離 | Peace Body M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