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段姻緣進入冬天(二)

因為無法相處而離婚的兩個人,要怎麼繼續合作當孩子的父母呢?父母的離婚,可不可能不但沒有帶給孩子無法磨滅的創傷,反而幫助孩子長出更豐富的心理資源?
這一切的關鍵在於,父母願不願意從孩子們的角度來理解孩子們的需要。
呂秋遠律師的這篇文章寫得非常中肯!
孩子需要的不見得是所謂「爸媽不離婚的完整家庭」:讓我們誠實的面對現實吧,許多爸媽沒有離婚的家庭反而每天充滿高度衝突,心靈每天碎成片片,一點也不完整。
「完整」的定義,不來自于法律,而是來自于孩子的身體和心靈是否儘量被照顧到了。
這幾年多出點時間在網路上看看連續劇,每次看到劇中有單親或離婚媽媽跟小孩,我都提心吊膽。因為,台灣連續劇中的孩子常常被簡化,似乎這些孩子們沒有太多想法也不太懂事,一切戲劇的重心在於主角。這一切反映出一種集體文化,成人只從自己的世界看一切的觀點。
呂律師所描述的案例,正是夫妻倆端,各自集結資源,形成兩個高衝突(high conflict)對立系統的情況。我在「從聽故事開始療癒」一書中有簡單介紹高衝突者的特徵。
只是,高衝突並不只是單純的個人人格或個性,高衝突的狀態其實是一種「系統動力」。衝突,帶著很高的動能,一個人很難一直維持在高動能的衝突狀態中很久很久,除非,這個系統不斷供給其能量與資源。這裡帶出所有心理社工師們都需要面對的難題,當你覺得自己在幫助一個受害者的時候,你不斷在為這個受害者帶入資源與力量,什麼時候,這個力量會太大,大到讓整個系統不斷往高衝突的方向走,這時候系統中最弱小的人反而變成受害者,而家庭系統中最弱小的人常常就是孩子。
因為,在離婚法律中,常常法律在處理的是兩個成年人的權利問題,並沒有孩子的法律代表。甚至,除非孩子已經被逼出嚴重症狀,孩子也沒有社工心理師等資源。
美國的家庭,在過去幾十年離婚率高升,女性權益逐漸受到保障等狀況下,兩性之間有著比較勢均力敵的對抗力量,但是,這種趨勢卻已經讓許多律師(還有心理師)透過不斷產生高衝突離婚系統而大賺一筆。
而身為心理師的我,則在大學咨商中心或是私人工作室中,面對一個個在這種離婚過程中受害的成年孩童。系統觀點,真的對所有心理社工法律專業人士都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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